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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原则意见

发布者: 时间:2013/04/24 文章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
 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检验与监控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期中教学检查,了解教学秩序和教学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并总结交流教学及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以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九周至第十四周(2013年4月23日~5月23日)。
二、检查范围与内容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范围为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
(一)教学常态检查
1.检查教师的教风。包括教师停(调)课、有无缺课和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等情况。
2.检查学生的学风。包括学生课堂到课率和上课迟到、早退、玩手机、睡觉等课堂纪律情况。
(二)教学管理检查
1.院(系、部)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听课落实情况,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与做法,专业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等。
2. 对外聘教师的管理与教学质量检查情况。
3.教学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教学制度执行情况等。
4.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标准制定情况。
5.教学设施、条件及后勤保障情况等。
(三)课堂教学检查
1.检查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各院(系、部)要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每位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分批教学实施情况、教案(课程教学设计)及多媒体授课的课件质量等。
2.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授课内容与课程标准的吻合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考试命题与阅卷等。
(四)实践教学检查
检查各专业安排的实践环节项目教学情况。包括校内实训(实验)教学的落实情况与完成效果,实训(实验)计划和指导书是否完备,实训(实验)报告(作品)布置与批改及学生掌握情况等。对于校外实习的实践环节要检查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表现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实习指导工作情况,及时了解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和指导教师的评价。
三、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采取各院(系、部)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以各院(系、部)自查为主。相关检查表格见附件。
(一)听课。根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听课制度》(杭职院〔2003〕110号)文件要求,组织各级领导和同行听课,并填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二)教学观摩。各院(系、部)至少组织1次示范课、公开课,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授课,起到为年轻教师示范教学的效果。各院(系、部)教师都应参加公开课的听课,从中交流和学习教学方法、吸取教学经验,尽量要求外聘教师也参加公开课的听课。
(三)教师座谈会。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召开由领导、同行和社会(企业)人员共同参与的教师座谈会,开展领导评教、同行评教、社会参与评教及教师评学等活动,并填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座谈会会议纪要表》。
(四)学生座谈会。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开展学生评教、评学等活动,并填写《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座谈会会议纪要表》。
(五)学生网上评教。由各院(系、部)自行组织学生开展,教务管理系统评教开放时间为4月24日5月23日。
(六)学校抽查。专业建设指导处(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对每个院(系、部)进行随堂听课,并抽取1-2名教师的教学相关资料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部)要成立以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为领导的教学检查小组,精心组织,认真负责,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
(二)认真做好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总结工作。对检查的结果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改进的措施或建议,对一些好的经验要推广。检查的情况要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及班级。
(三)检查结束后,各院(系、部)于5月27日(周一)前将总结报告、座谈会会议纪要表、教师期中教学情况自查表、质量评价表及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打印稿)交到教科办。
 
 
 
二○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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