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度校级教改课题结题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2016年度立项的校级教改课题请于2017年6月15日前提交专业建设指导处办理结题,历年尚未结题并没有提交延期结题申请的校级教改课题不再予以办理结题。并注意以下结题事项:
1.课题结题形式分为两大类,即公开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报告。凡课题申请结题者,须填写教改课题结题验收表一份(见附件)。课题结题材料包括:课题申报书、结题验收表、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三类材料一起装订,一式一份提交给专业建设指导处。结题验收表要经过相关教学部门负责人审核与签字,并盖章。
2.课题的相关论文成果需公开发表在合法期刊(可以参见新闻出版总署的非法期刊举例),用稿通知不能作为课题结题的凭据,课题主持人需是第一作者,提交论文原件和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正文)各一份。
3.如课题成果为研究报告(含优秀实践案例),须请2-3名本专业的校内外专家(副高以上职称,至少1名为校外)予以鉴定,并签署鉴定意见和其单位盖章。
4.结题材料由各教学单位报专业建设指导处统一办理。
5.联系人:应雅璐,联系电话:56700036。
附件:教改结题验收表
专业建设指导处
2017.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