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办理2018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结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部、室)、图信中心、资产公司:
2018年度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以及往年没有结题的校级科研课题将在6月1日至6月12日期间办理结题。
1.结题要求
课题结题形式为公开发表的论文。课题的相关论文成果需公开发表在合法期刊(可以参见新闻出版总署的非法期刊举例),用稿通知不能作为课题结题的凭据,课题主持人须是第一作者。
2.结题材料
课题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表(见附件1)、课题申报书、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论文发表期刊原件,注意结题报告表封面的课题编号必须填写。结题报告表须经过相关二级学院院长、部门负责人审核与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部门公章。
3.办理流程:
各二级学院教师的结题材料于6月10日前交由科研秘书,行政部门直接交由科研处。科研秘书负责初审,并制作汇总表(见附件2),于6月12日前将结题报告表、课题申报书、论文复印件、院系汇总表统一交至科研处办理结题。
科研处
201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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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if]>附件【附件2:汇总表.xlsx】已下载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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